【地点:北郊爬坡段/西郊起伏路/河滨平路段/绕城线终点】
【时间:周三/周五/周日/次周周三】
第一次。周三。北郊爬坡段。
程潇潇约的路线是北郊公墓后山,连续爬坡十二公里,平均坡度百分之六,最大坡度百分之十一。
她发的微信只有一行字:“周三早六点。北郊公墓门口。带相机。”
沈渡到的时候她已经在热身了。
不是在拉伸,是在骑行台上踩了十五分钟,码表上的心率稳稳控制在一百三十。
她穿的是那件旧款深灰色骑行服,锁鞋左脚橡胶保护层脱落的位置还是没补,碳纤维底壳露出来的面积比上次大了一圈。
“走。”
她上车,锁鞋咔嗒入锁。
全程没有说话。
她在前面骑,沈渡在后面跟。
她的踏频稳定在一百零五,上坡时站起来踩踏,腹肌在骑行服下交替发力。
沈渡的取景框完整记录了她爬坡的全过程。
牙盘的每一次咬合都像是要把整个山体拖起来。
他拍了几张之后放下相机,专注于跟上她的节奏。
十二公里爬完,她在坡顶等了他两分钟。
不是休息,是在看码表数据。
平均功率三百二十瓦。
她皱了皱眉,不满意。
然后下山。
没说一句话。
第二次。周五。西郊起伏路。
程潇潇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十五分钟。
沈渡到的时候她已经在骑行台上热完了身,正在蹲着检查后拨。
后拨的导轮在之前公墓爬坡后有一点点偏,她用六角扳手调了两下。
链条转动的声音从沙沙的摩擦声恢复了正常的嗡鸣。
“今天起伏路。四十五公里。中间不休息。”
她说完就上了车。
和第一次一样,她在前面骑,沈渡在后边跟边拍。
但是到了第十八公里的时候,有一段缓下坡。
沈渡在她后面趴低风,她的速度忽然减了一点。
不是刹车,是松了踩踏力度。
从四十五降到三十八。
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从三个车位缩短到了一个车位。
她回头看了一眼,然后继续骑。
第二十五公里。
她路过一个补给点的时候停下来。
不是去拿水,是弯腰捡了一个从路边树上掉下来的柿子。
柿子砸在地上裂了半边,汁水渗进沥青路面的裂缝里。
她用拇指和食指把没裂的半边掰下来,放在路边围栏的石柱上。
然后继续骑。
沈渡拍了她弯腰捡柿子的动作。旧骑行服在后背被阳光晒得微微发白,肩胛骨在弯腰时从面料下凸出来。
回程的时候在最后一个休息点,她自己的水壶已经喝空了。
她站在公交站台的水龙头前犹豫了一下。
自来水。
生水。
喝了可能会拉肚子,影响明天的训练计划。
沈渡拉开车门,从保温箱里拿出自己的水壶,走过去。
手指碰到她的手指。
她的手指是冰的,刚从车把上松开,指尖因为长时间握着弯把而微微发麻。
他递的不是他自己喝过的那瓶。
是另一瓶。
他上车前提前准备好的,没开过封。
她接过去,低头看着瓶子上还没拧开的密封环。
仰头喝了一口,咽下去之后说了一个字。
“谢。”
第三次。周日。河滨平路段。
程潇潇迟到了五分钟。
她的微信在出发前十分钟发过来:“链条断了。在店里换。马上到。”她到的时候额头上有汗,不是骑出来的,是赶路赶出来的。
她骑的不是自己的铝架Caad,是店里借给她的一辆试骑车,变速套件是105,比她自己的Tiagra高了一级。
“车不对。今天可能骑不好。”
她说完就上车了。
但她的“骑不好”是相对她自己而言的。
平路段她的速度稳定在三十八,功率输出曲线的峰值比前两次只低了不到百分之五。
沈渡在她后面跟了三十二公里,拍到了她变速时手腕微微调整的瞬间。
右手从弯把上松开,食指和大拇指捏住变速拨片,往上推了半档。
飞轮从十六齿跳到十五齿,链条在齿轮上发出一声细密的金属嗡鸣。
她对他的相机已经不再刻意回避。
有一次她发现他在拍她握车把的手,她的右手无名指微微翘起了一下,然后又放回去。
最后五公里有一段缓上坡,坡度不到百分之二。
沈渡忽然从后面加速,和她并排。
两个人车把之间的距离只有三十厘米。
她愣了一下,没说话,用余光扫了一眼他的踏频。
然后她的眉头皱了一下。
“你踩踏的姿势有问题。”
沈渡没回答。
“脚踝。你脚踝太死了。踩到底的时候脚尖往下压,这样腓肠肌一直在用力,膝盖压力太大。脚踝放松一点,让脚掌在十二点钟位置自然下垂,到六点钟时再发力。”
她说话的时候没有看他,是看着他的脚踏。
沈渡照她说的调整了脚踝角度。
果然轻松了一点。
她扫了一眼他的脚踝,点了点头然后加速到了前面。
第四次。次周周三。绕城线终点。
这次没有爬坡,没有起伏路,没有功率数据的讨论。
程潇潇约的是绕城线,但骑到一半她说“够了”。
不是体力不够。
是今天她不想骑快。
两个人骑了四十公里平路段。
速度不快,踏频控制在九十左右。
沈渡超过了她。
两个人并排骑的时候她的余光扫过他的脚踝。
正确位置。
她没有说话。
但嘴角的角度动了极其轻微的一下。
骑完回到停车场。
她又蹲在那棵槐树下拆车。
这次她的动作比之前慢了半拍。
不是因为累,是因为不赶时间。
她把脚踏从曲柄上拧下来,放在工具包里,然后从水壶架上抽出水壶。
喝了一口。
然后她拍了拍身旁的水泥台阶,示意沈渡也坐下。
“你其实不是为了拍照吧。”
她坐在路边护栏上,双腿伸直,旧锁鞋的鞋底在停车场的路灯下露出左脚那块脱落的橡胶。沈渡坐在她旁边,隔了不到一臂的距离。
“一半是为了拍照。”
“另一半呢。”
沈渡把水壶放在两人之间的水泥地上。水壶的底座压在程潇潇刚才拆下来的快拆杆旁边。
“我想知道你看不看得起我。”
程潇潇愣了一下。
不是那种被冒犯的愣,是某种被击中的、短暂的停顿。
嘴角动了动。
然后她笑了。
这是全书第一次看到她笑。
不是抿嘴,不是微扬。
是真正的、不加设防的笑。
嘴角拉开,露出来几颗整齐的牙齿。
笑的时候颧骨上的擦伤被牵动,伤口结的痂微微发红。
但她在那一刻完全没在意。
她笑的时候和她在爬坡时一样,整个人都在参与。
不是只有嘴唇在动,是眼睛、眉毛、肩膀,连握着水壶的手指都在笑。
“你很直接。”
“对骑手应该直接。”
她收起笑容,但没有恢复到惯常的冷。嘴角还残留着笑意的余温,眼睛里的焦距比之前更近了。她看着沈渡,看了大概有五秒。
“我看不看得起你不取决于你骑得多好。取决于你是谁。”
她把水壶从地上捡起来。
手指上的链条油还没擦干净,在壶身上留了一个极淡的黑色指印。
水喝完了一滴不剩。
她把空壶放进骑行服后袋,站起来把装好车的包甩上肩膀。
走出去几步后回头。
不是转身,只是侧了一下头。
头发散在肩膀上,有几根被汗水粘在脖子侧面。
“这里你上次说了百分之五十。还有百分之五十,下次告诉我。”
她没等回答。
背包在肩上晃了一下。
人字拖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啪嗒声。
这次她回头了。
不是侧头,是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。
只一眼。
然后继续走。



